本帖最后由 左耳@一块洞 于 2015-8-4 16:09 编辑 <br /><br /> 13日22时,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公交派出所内响起枪声,后该所副所长杨旭、民警吴乾春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是谁的枪?谁先开的枪?两人因何生恨到了杀人的地步?涉及此案的一系列问题层出不穷。警方表示,事件原因正在核实,会尽快发布调查结果。 死者为副所长杨旭(男,28岁,内蒙人,当天值班领导)和一级警员吴乾春(男,54岁,海南人,当天值班民警)。案发办公室内有滴滴鲜血,并无明显的打斗痕迹。(2012,9,17“人民公安报—中国警察”《深圳两民警派出所内身亡续:监控证实系二人冲突》) 这则报道至少有下列疑点: 第一、既然“前言”是“案发办公室内有滴滴鲜血,并无明显的打斗痕迹”,那么“后语”的“吴乾春除头部有枪伤外,手臂和腹部还有刀伤,而且都是正中要害”,怎么理解? 第二、既然“案发现场仅发现一把手枪,目前怀疑是吴乾春值班时的配枪,这符合相关规定。所以两名民警互相射杀的可能性很小。”那么由此可以证明,是吴乾春先动的枪,但在动枪之前,副所长杨旭肯定动过刀。但为何“案发现场仅发现一把手枪”,刀去了哪里? 第三、报道说“老民警均抱怨享受不到应有的尊敬……。案发前有可能是吴乾春向杨旭反映问题,希望领导多爱护。而杨旭新官上任,不懂得如何与老民警沟通,而老民警因长期工作压力,比较暴躁。”如果是这样,那么报道中“杨旭调任副所长后不久,整个派出所民警的岗位进行了调换,吴乾春被调回来负责路面的日常巡逻和执法;杨旭负责统筹派出所的案件侦破,在业务方面两人并无直接关联,吴乾春很少受到杨旭的工作调遣”,又怎么理解?难不成毫无“积怨”的他们,竟有可能一下子“火山爆发”? 我写这样的文章,我提这样的疑问,当然不会是想在这里破案。我之所以要在文章的标题中,用上“啥套路”三字,是因为想不通! 警察是干吗的?枪是用来干吗的?这样的问题还需别人来回答?在自己的“窝”里火拼,那叫什么?而“全市公安系统内部竞岗,杨旭从数千人中脱颖而出”这样的事,又是怎么发生的?就连面对一个老民警这样的事都忍耐不住、解决不了,说明了什么?如果没有“深仇大恨”,如果不是因为怕对方掌握了自己什么致命的事,怎么可能动刀动枪,致人于死地?所以横看竖看,还是看不懂那个“套路”。正因为有那么多看不懂,才会想不通! 但在一连串的看不懂、想不通之中,还是可以有看懂、想通之处。那就是,已经发生的关乎警察的案件中,有一个“套路”是绝对相同的。那就是凡犯事儿的警察,他们总是不按常理“出牌”。而恰恰是这个不按常理“出牌”,最后害了自己、害了别人,也严重损害了警方的声誉! 所以我想在这里说一句:得好好管住那些已经和有可能“出乱拳”的人,因为“人民警察”四个大字,容不得被任意玷污!如果看着有的人真的不行,还是早点“清理门户”为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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